第一百四十六章 诗名闻都城(1/ 2)
齐生仗着有齐云给予的诗词,底气十足,又故作姿态道:“你是客人,我理应让你先来。”
先前李枫就了,他不是郡王城人氏,是异客,齐生这话也算对。
李枫不甘示弱,嘴角冷笑连连,待我一首律诗惊王城,下谁人不识我!你的诗到时候就不出口了。
“好,既然你都这么,我就却之不恭了。”
周云忽然道:“既然双方都有雅庆,不如,由我来为你们献上一曲,祝庆一番如何?”
“六殿下的音律乃是郡王城的大家,所奏堪比仙乐,能够聆听到慈仙乐,实乃我等的荣幸啊。”
齐生抢着答话,姿态放得谦卑,作为狗腿子,的话无时无刻不充满了马屁的味道。
所谓,千穿万穿,马屁不穿!
周云听到这等赞誉,心底也是乐开了花,连忙拜拜手,谦虚道:“大家称不上,就是略懂略懂……”
反手间变出一把琵琶来,这琵琶的造型不似这座府邸那般夸张,反而朴素不已,浑身呈最原始的木头颜色。
“这琵琶就是‘桃花大师’十大得意之作其中之一吗?我一直听六殿下手里收藏有,没想到今能够见识到了。”
有眼力劲好的才俊认出周云手中的琵琶,嘴里称赞之语绵绵不绝。
李枫:“……”
现在的人拍马屁已经是张口就来吗?拿出个琵琶都能吹捧一顿。
但下一刻,李枫觉得这人其实吹的挺正确的。
“铮铮铮……”
周云一起手就是一段高昂充满杀气的乐声,李枫听到这琵琶声,如同身临其境,浑身都在不由自主的颤抖,是激动的颤抖!
这一种感觉,李枫在听义勇军进行曲或者十面埋伏里面感受过,那是一种埋藏在骨子里的情绪,在那一个瞬间,被音乐引爆!
琵琶声不停,高昂一段过后,逐渐回归平常,就像是战争没有来临前的宁静。
那时边境的士兵日常操练,结束后相约蹴鞠,相约饮酒投壶,那是何其愉快的景象。
好景不长,敌人来袭,将军沙场秋点兵。
琵琶声继续降调,战争将临,杀戮的气息在空中弥漫。
压抑、紧张、惶恐……各种情绪在士兵的心头流转,长刀、长枪、盾牌抓在手心,冷汗渗出。
就在这时,李枫回过神来,压抑住自己的颤抖情绪,清了清嗓子,全场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之时,饱含情感念道:“
黑云压城城欲摧,
甲光向日金鳞开。”
周云、周远和齐云的眉头不约而同的皱起。
这第一句,妙啊!
周云所奏的曲乃是一代大师,游历边境,见证战争的前夕,战争的爆发,战争的死寂,创作而出。
而此刻,李枫念出的这一句,恰恰契合了周云此刻所奏的情绪、情感,完美的塑造出当时,甚至犹有更甚的画面。
将敌军来袭化作黑云,来势汹汹,仿佛要将这座边境城池摧毁,而城池之上,无数的将士早已穿戴好鱼鳞盔甲,在阳光的照耀下,耀耀生辉,与黑云形成鲜明的对比,一下子渲染出战场的沉重画面!
有些饶诗词水平较差,迟了一两秒也品出了个中的味道,看向李枫的目光变得严肃起来。
诗词虽被世俗看作道,此刻它有甚大道!
“恐怕圣人之徒这话,怕不是空口白牙,其人本身亦是有些才能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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