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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谁吃霸王餐 粒粒皆辛苦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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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城的五月,向来都是艳阳天,而新野城的市集,在太阳升起前就热闹起来了。

新野现在虽说是胡国的地盘,但新野的百姓大多是南朝人。胡国大军过来时,百姓是很恐慌的,毕竟大家都知道胡人尚武,不讲礼仪,也就是蛮夷之邦,所以大家都躲在家里不出门。等到襄阳郡投降,大家虽然心里不是滋味,街市的吆喝声却是一天比一天热闹。

人,总是要活下去的,要生活,就得干活。

但不是所有人都有活干的,薛慕澜就没活可干,没活干,就没钱吃饭,就得饿肚子。薛慕澜已经饿了一天了,确切的说,应该是快一星期没有吃饱饭了,每天不是在城外找野菜,就是到山上找竹笋,偶尔打只野兔什么的。

她是实在撑不下去了,但她还是没去找活干,她不是懒,是不敢,因为她是逃兵。

襄阳郡投降那天,她当了逃兵。

她十二岁开始从军,在襄阳城女扮男装了四年。

她的父亲曾经是襄阳郡的统领,她的哥哥是父亲麾下的将军。四年前,上庸大战,父亲和哥哥前去援军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
而传回襄阳的消息,竟然是他们当了南奸!

薛慕澜不信,那个天天喊着杀尽胡狗的哥哥会当南奸!她更不信,那个口口声声忠君爱国的父亲会当南奸!

但是她一个十二岁的姑娘家,又能做得了什么,特别是父兄去后,她还被姨娘赶出了家门,流落街头。

她想为父兄申冤,想查明真相,所以就谎报年龄,女扮男装,在襄阳郡当了兵。

她敬爱父兄,她痛恨南奸!所以,在李老爷举兵投降的那一天,她跑了出来,当了逃兵。

出城之后,她本来想回南朝,苦于没有船只,无法回去。而上庸战事多,盘查严,最终就跑到新野城来了。

新野城在襄阳郡的北面,以前一直是襄阳郡的附属城市,胡国占了不到两年。

薛慕澜小时候经常来玩,对这里,相当的熟悉。

只是以前是统领的女儿,现在是逃兵,这日子天差地别。

好在她的那把随身配剑卖了点钱,让她支撑了几日,要不她早就饿死了。而今天她要再不吃东西,估计就要死了。

父亲,哥哥,慕澜无用,没办法替你们申冤了。

当她在心中向父兄告罪后,就来到了新野城最好的酒楼“醉仙楼”吃饭,因为她不想做个饿死鬼!

醉仙楼不是连锁店,但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有。因为姜仙人一拳轰飞醉仙楼的传说,让醉仙楼的大名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

世人有云:醉仙楼的酒,月雅阁的妞,醉见钱滚滚,约要光溜溜。

醉仙楼的招牌太响,所以设计的也是独树一帜:上下两层,进门有姜仙像,楼下是大堂,楼上是包房。

薛慕澜是来吃霸王餐的,没好意思上二楼,就在左边大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,要了盆牛肉,几个小菜,外带一壶酒。

她还多要了两套餐具,把酒倒上,嘴上没说,心里暗自说道:父亲,哥哥,女儿以后不能给你们敬酒了,这一次,我们一家人,喝个痛快。

于是,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。

“兄弟,一个人喝酒呢!”这时候时辰尚早,酒楼里没多少人,也就她对面一桌坐着一个年轻人,瓜子脸,一字眉,眼若流星,面色似雪。

他手里举着一杯酒,桌前有鸡有鸭,有鱼有肉,此刻正对着薛慕澜说话。

薛慕澜抬头,那人又朝他扬了扬酒杯,然后双手捧杯,一饮而尽,看起来在向她敬酒。

若是平时,薛慕澜是很乐意结交朋友的,特别是这位衣衫华贵的贵人,虽然衣服看起来有些旧,有些脏,但那更显得这位贵人有钱。

衣服贵到一定程度,一般人都舍不得穿,会把贵衣服穿脏的自然比那些舍不得穿的更有钱,而这位贵人衣服的用料更是宫廷里上等的精锻,薛慕澜小时候看父兄穿过,自然是识货的。

想到父兄,又添伤感,薛慕澜黯然低头,也不答话。

走堂的小二肩上挂着白布,来往匆匆,不时的询问两句,“爷,还要点什么不?”

薛慕澜知道,这其实是小二在赶客,因为马上就是饭点,客人很快就会爆满。一想到这里,她开始紧张起来了,因为她没钱。虽然她是有备而来,事到临头,难免还是怕了。

“兄台。”薛慕澜举起了酒杯,有些不好意思的走到年轻人身旁,“适才小弟思念家人,多有怠慢,还请见谅。”她不是回心转意想要结交朋友,而是心中害怕,想找个人壮胆,最好这个人还把她单给买了。

殊不知,年轻人也是这么想的。

这位年轻人不是别人,正是连夜逃跑的汴梁,对于前世曾独自一人到外国读书的他来说,人生地不熟,那都不是事,有事的是他走的匆忙,口袋里没有钱!没有钱!

当他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上午,他饿了。

刚好他来到了新野城,就凑巧进了醉仙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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